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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新良教授获聘国家督学

发布日期:2016-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督导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同志和教育部部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陈宝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宣布,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地方推荐、教育部审定,聘任243名同志作为第十届国家督学、特约国家督学。我校教师教育学院院长董新良教授受聘担任第十届国家督学。国家督学由中央部委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领导、具有丰富教育管理和教学科研经验的高校知名专家和中小学特级教师组成。山西省4人入选,董新良教授是我省高校系统唯一的国家督学。  

董新良教授长期以来坚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致力于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律与政策、教师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坚持深入基础教育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先后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负责人、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主持人、山西省学校安全教育中心负责人。兼任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育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山西分会副会长、山西省高中课程改革专家组成员、山西省示范高中建设专家组成员、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等职。尤其在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得到省内外同行的高度认可。